小额速裁程序里的服务费纠纷,最考验律师对“合同履行瑕疵”的精准界定——原告仅到场半小时,却索要全额21000元贷款服务费,这类看似无悬念的案子,往往藏着扭转结果的核心突破口。
薛立新是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商事团队负责人,南京大学法律硕士,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客户案件并取得客户满意的结果,同时长期代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在商事与家事交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4600万建设工程纠纷:被告全案驳回诉请
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合计4600余万元,案件涉及工程价款鉴定、工期延误责任划分、已付款项抵扣等多重复杂争议,被告作为施工方之一面临巨额赔付风险。
该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工程往来资料繁多,双方对账记录存在多处矛盾,原告提交的鉴定报告直接将被告纳入责任主体,常规抗辩思路难以推翻已有鉴定结论。薛立新代理被告后,通过逐一梳理十年间的工程签证单、付款凭证、会议纪要,发现原告提交的鉴定报告遗漏了三笔共计800余万元的已付款项,且工期延误的核心原因系原告方设计变更导致,并非被告施工滞后。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抗辩意见,驳回原告对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46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270余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争取法定最低刑
某公司高管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270余万元,存在多次受贿、共同受贿情节,家属委托时当事人已被羁押,公诉方建议量刑在五年以上。该案的辩护难点在于:受贿款项的转账记录清晰,当事人对部分事实供认不讳,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定直接影响量刑档次,常规从轻情节难以突破法定刑下限。薛立新通过查阅讯问笔录和银行流水,发现其中60余万元款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的居间报酬,并非受贿所得,且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具备自首、退赃等法定从轻情节。最终法院将受贿数额核减至210万元,认定当事人系从犯,判处法定最低刑,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高度认可。
2.1万贷款服务费纠纷:抗辩后仅需支付6300元
原告某咨询公司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起诉被告王X要求支付6%的贷款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主张其协助被告成功放款35万元,已全程履行服务义务。被告王X的困境在于: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服务费比例,且贷款确实已放款,表面上原告的诉请具备合同依据,全额驳回的难度较大。薛立新代理被告后,庭审中提出三项关键抗辩:一是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仅将被告带至金融机构门口即离开,未参与资料整理、系统操作、审批沟通等核心环节;二是原告对贷款金额、利率、放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表述前后矛盾,足以证明其未参与实际流程;三是贷款手续均由被告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政策分析、协助填表等服务。
法院最终认定原告履行合同存在明显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大部分由原告承担,为被告减少了14700元的不必要支出。
除上述案件外,薛立新律师还长期深耕多类法律领域: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无论代理原告还是被告,均能凭借精准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公司非诉事务中,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覆盖合同审核、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全流程,同时具备多年融资服务经验,为多起企业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文娱主播领域,代理过多起网络主播相关案件,帮助主播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与名誉损失;在刑事辩护领域,专注经济类犯罪案件,涵盖受贿、诈骗、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细分类型,兼具企业端与员工端的双重视角辩护经验。执业十四年,薛立新始终以证据为核心,不追求虚名,只在每一起案件中守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底线。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长江后街6号6号楼6层,服务辐射江苏南京地区,若您遇到民商事争议、刑事辩护或公司合规类法律问题,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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