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刘培辰律师神情专注地整理着手中的鉴定报告,这份报告即将成为这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关键。
2020年7月,原告胡甲与被告南通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班组承包协议书》,承接了宜兴市某广场车库及主楼地下部分的瓦工工程,2021年11月又签订补充协议调整部分单价。胡甲依约施工,项目于2023年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然而,劳务公司虽已支付385.7万元,胡甲却认为还有50.64万余元未付,双方对工程量、单价、扣款等存在重大争议。劳务公司、总包方江苏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劳务公司股东陈X均坚称不欠款或与己无关。这一局面让胡甲的追款之路陷入绝境,案件的核心争议如同一团乱麻,涉及合同效力、工程造价认定、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增量工程计价、总包方及股东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等诸多复杂问题。
面对如此棘手的案件,刘培辰的专业素养开始发挥作用。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09年起执业,承办案件千余件,执业领域广泛。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方面,他经验丰富。在这个案件中,他深知及时申请司法鉴定的重要性。鉴于双方对工程量和单价存在巨大分歧,他第一时间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造价鉴定。这得益于他多年来在建设工程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他清楚地知道,只有通过客观、科学的鉴定,才能为法院判决提供关键依据,避免陷入“以鉴代审”的不利局面。
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明确了各部分造价,但这只是第一步。为了进一步证明部分争议项目应计入造价,刘培辰开始仔细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他提供了《螺杆洞封堵工作量确认单》《工程量汇总表》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微信聊天记录等。这种对证据的敏锐捕捉能力,源于他在过往案件中养成的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在以往的民商事案件中,他就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权益。例如在代理供应商向知名房企追索货款的案件中,他就是通过扎实的证据赢得了诉讼。在这个案件中,这些证据成功证明了部分施工内容虽被被告主张属合同范围,但被告曾单独确认并承诺支付,法院最终采信了部分争议项,驳回了被告不合理的扣款主张。
在关于股东连带责任和总包方责任的论证上,刘培辰也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他主张股东陈X因个人账户收款、与公司财产混同应承担连带责任,主张总包公司作为发包方应在欠付劳务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法院最终未支持这两项请求,但他在论证过程中所展现出的专业逻辑和法律思维,是他多年执业经验和深厚法学理论功底的体现。他曾在众多复杂的案件中,对法律条文和裁判尺度有着精准的把握,这使得他在面对此类争议时,能够有理有据地进行论证。
最终,法院判决劳务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84775.32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总包公司和股东陈X的诉讼请求,鉴定费39000元中的21419元由劳务公司承担。这场胜利,是刘培辰十余年执业生涯的又一次印证。他自2009年执业至今,始终坚持“专业创造价值”的理念,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委托人,以严谨的作风处理每一个案件。他深信法律服务的终极目标在于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而这起案件,无疑是他践行这一理念的又一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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