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告人E】独自坐在昏暗的房间里,灯光闪烁不定,似乎也在为他的命运而颤抖。桌上堆满了与案件相关的文件,文件的边角已经被揉皱,显示出他无数次的无力翻阅。窗外的雨水猛烈地敲打着玻璃,仿佛是命运的警钟。【被告人E】的眼神中充满了绝望和无助,他深知自己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制裁。此前的审判结果如同沉重的巨石,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未来的生活似乎已经被黑暗笼罩。
这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在2015-2020年未经许可非法收购大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甲片,加工成中药饮片后非法销售,而【被告人E】作为个体工商户,在2015-2018年向该单位非法销售了一定数量的穿山甲甲片,公诉机关认定其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重罚。
在【被告人E】陷入绝望之时,他辗转联系到了郑晓龙律师,来自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5109201610743976,服务地区为四川-遂宁,其所在律所位于四川省射洪市河东滨江河畔一幢三层。他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婚姻、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婚姻案件(占比约38%),同时在婚姻财产分割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也有着诸多成功案例,曾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巨大的合同纠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三个司法程序,为当事人避免巨额经济损失。
接受委托后,郑晓龙律师迅速组建了专业的办案团队。团队开展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全面收集和梳理涉案的各类证据,包括交易记录、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这项工作繁琐而艰巨,团队成员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和分析。
在梳理证据的过程中,郑晓龙律师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穿山甲甲片数量认定存在疑问。相关银行流水中包含了其他中药材交易的款项,但公诉机关在计算涉案穿山甲甲片数量和金额时,并未对这些款项进行区分。这一关键发现,成为了后续辩护策略的重要突破口。
基于这一发现,郑晓龙律师将核心辩护策略确定为对涉案数额的精准质疑,并结合被告人的从轻情节进行辩护。为了进一步夯实这一主张,团队对每一笔交易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核实,与相关证人进行了沟通,收集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辩护观点。
同时,郑晓龙律师还注意到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且自愿认罪、愿意主动退赃。考虑到被告人作为个体工商户,法律意识淡薄且无主观恶性扩大情节,郑晓龙律师决定在辩护中充分挖掘这些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罪轻裁判空间。
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案件终于迎来了最终的判决。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晓龙律师提出的涉案数额认定需结合客观证据综合研判、被告人具有坦白及自愿退赃等从轻情节的核心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E】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结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赃情况,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扣押在案的炮山甲13.76公斤依法没收,追缴其违法所得164132.5元。法院另对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依法裁判,【被告单位】判处罚金200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E】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希望的曙光。他开始积极配合退赃等相关工作,仿佛是在为自己曾经的错误付出代价,也在为未来的生活赎罪。他的家人原本一直沉浸在绝望之中,此时也看到了生活的转机,开始重新规划未来的生活。
回顾本案,郑晓龙律师及其团队向可能涉及此类案件的主体提供以下三点基础性建议:
一、关于证据收集与保存:在涉及野生动物相关交易时,应妥善保存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与交易有关的所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或被指控犯罪时,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来证明自己的行为。
二、关于法律意识的提升:无论是个体经营者还是企业,都应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三、关于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在面临法律指控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选择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规定的律师,能够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更有效的支持。
郑晓龙律师现任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四川省遂宁市律协监事等职务。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及公司法律服务。其团队对本案及同类案件提供首次面谈咨询预约服务,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官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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