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及费用分摊类纠纷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后,负有给付义务一方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往往直接决定了权利方能否顺利受偿。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案件,在此类纠纷的调解阶段展示了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安排。该所民事业务涵盖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与人身关系相关的纠纷领域。
该案原告李某与被告高某因工作结识,双方发生性关系后因未采取避孕措施导致原告意外怀孕。原告因流产产生了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要求被告分担相关费用。被告起初表示愿意承担,后期拒绝联系并失联。原告遂诉至法院,委托信之源律所律师代理。
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协助原告固定了医疗费票据、交通记录、住宿凭证及双方此前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为诉讼做好基础准备。鉴于案件事实相对清晰、争议金额不大,案件进入法院主持的调解阶段。
在调解方案的设计上,考虑到被告此前曾失联的行为记录,代理律师在协商中特别加入了违约金条款:双方约定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一万二千元,于指定日期前付清;如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则需另行承担违约金三千元,原告可就全部一万五千元扣除已付部分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将被告的违约成本明示化,为原告提供了一层履行保障。信之源律所代理案件注重从细节上维护当事人权益,该案的处理方式即体现了这一特点。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包含上述违约金条款的调解协议,案件一次性处理终结。律所曾作为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等多档法治节目的合作单位,参与处理各类民事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