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明律师,作为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与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6201201010522294),拥有十六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西北地区的司法实践积淀,形成了独特的办案思路和高效的纠纷解决策略,深受当事人信赖。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协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在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辩护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占比约70%,同时在刑民交叉案件、刑事合规及取保候审申请等细分领域也有诸多实践。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海明律师亲自主理逾百起刑事案件,涵盖了各类常见及复杂罪名。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及时安排会见,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阅卷后精细梳理证据链,结合被告人地位、作用及量刑情节,制定精准辩护方案。大量案件取得了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等良好效果,部分案件实现了罪轻甚至无罪化处理。
在民商事及行政争议领域,李海明律师同样成绩斐然。他累计代理/协办各类民商事案件逾千件,擅长处理婚姻家事、遗产继承、涉外婚姻及继承、交通事故理赔、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劳动工伤、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各类合同争议、公司股权、侵权责任、债权追偿等诉讼业务,同时深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资信调查、工商档案查询、律师见证、法律文书代书等非诉讼服务。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与类案检索分析技巧,他从多维度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案件质量广受认可。目前,他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及中小型科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下面为大家详细复盘一起李海明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件——涉案3000万“杀猪盘”诈骗案。
案件类型
诈骗罪刑事案件。
律师代理身份
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
案件背景概况
2018年起,梅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国内招募、组织被告人于某某、陈XX等人前往柬埔寨、尼泊X等地,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犯罪集团。该集团以“杀猪盘”的形式作案,组员伪装异性身份通过社交软件谈感情获取信任,诱骗被害人进入犯罪集团控制的虚假赌博平台充值,并通过后台操控输赢,先以小利引诱,后以“无法提现”等方式骗取大额钱款。被告人于某某于2019年5月20日至8月底在柬埔寨、尼泊X参与犯罪集团担任组员,被告人陈XX于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23日在尼泊X参与犯罪集团担任组员,其间犯罪集团整体诈骗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陈XX还规劝他人投案,有立功表现。
委托人核心诉求
为被告人陈XX争取从轻处罚,最好能适用缓刑。
案件核心争议难点
本案中,犯罪集团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如何在这样的情况下,为被告人陈XX争取到从轻处罚是关键。需要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充分挖掘被告人的从轻情节,并说服法院认可这些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律师全套办案策略
李海明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了以下辩护要点:
1.认定从犯: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分析,指出陈XX在犯罪集团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2.强调自首与认罪认罚:陈X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应从轻处罚。
3.突出立功表现:陈XX成功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投案,构成立功,这也是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4.建议适用缓刑:综合考虑陈XX的各种情节,建议法院考虑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某参与境外诈骗集团累计30日以上,情节严重;被告人陈XX参与期间集团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二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两人均系从犯,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陈XX另有立功表现,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采纳了李海明律师提出的从犯、自首、立功等辩护意见,但认为陈XX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不宜适用缓刑,故对缓刑建议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人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陈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件行业参考价值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在量刑协商与情节挖掘中的核心价值。李海明律师精准把握从犯、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法定减轻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仅判处九个月有期徒刑,让每一分从宽情节都得到了充分利用。这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提醒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要善于挖掘被告人的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从李海明律师丰富的办案履历和众多成功案例可以看出,他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等多个领域都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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