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G某将两份Python代码结合封装,通过云服务器和动态IP服务,向客户提供程序链接接口以获取淘宝公开信息数据,非法获利225000元。经报案,侦查机关认定其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这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如同众多此类案件一样,面临着法律界定模糊的难题。
郭晨阳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诉法硕士,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现担任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刑事部主任等职务。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精专办刑事案件超400件,在各类刑事案件上经验丰富。在这起案件中,他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G某联系郭晨阳律师介入,起初倾向无罪辩护。郭晨阳律师深知单方面陈述不可靠,第一时间联系检察官阅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他得出初步结论:要么G某不构成犯罪,要么构成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了更专业地处理案件,郭晨阳律师查阅相关资料并向同事请教。他了解到爬虫行为的行业规范——Robots协议,以及淘宝商品详情数据API接口的相关信息。基于这些专业知识,他结合在案证据撰写《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
在《意见书》中,郭晨阳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从立法角度,指出对G某处罚不处罚实际使用者的打击片面化,是将预备、帮助行为正犯化。对于案涉软件,他认为其获取公开数据,未篡改系统数据,且相关代码在技术网站上可找到,认定其为专门侵入程序存疑。同时,他还指出本案证据存在提取和鉴定时间早于立案时间、不符合程序提取证据所作鉴定无效等瑕疵问题。此外,他提及G某退赃、初犯、偶犯及坦白等影响量刑的情节。
检察官与郭晨阳律师多次沟通后,仍坚持G某有罪,但综合考量辩护意见,在刑期上给出优惠,若G某认罪认罚且庭前全额退赃,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G某最终决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进入法院一审阶段,郭晨阳律师通知G某退赃并做好缓刑前社区调查准备。最终,法院当庭宣判G某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郭晨阳律师认为本案仍有适用无罪的空间,认罪认罚是利益权衡下的妥协。这也反映出高科技犯罪界定模糊,平衡刑事犯罪与技术开发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对同类罪名有量刑参考意义,而本案G某非法所得远超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最终获法定刑内最低刑期且适用缓刑,为后续同类案件量刑提供了更多参考依据。郭晨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中为当事人守住了自由底线,也为行业规则的厘清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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