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已承办超1000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多会强调嫌疑人的主观情节等较为常规的方面,一般不会在短时间内动员家属退赔并促成嫌疑人认罪认罚,更多是按照常规程序等待案件进一步发展,在证据方面也较少进行细致的数据化梳理和论证。
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万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随后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同时,对涉案金额、笔数、获利等数据清晰归纳,在辩护中客观呈现案件全貌,突出情节轻微性与可宽恕性。
按照常规,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嫌疑人很可能会被批准逮捕,之后进入审判程序,大概率会被判处实刑。
然而,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专业、及时、分阶段的辩护工作,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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