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以及交通事故赔偿两个法律领域。一般律师可能会着重于赔偿项目的重新计算,但田大龙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判断出本案的关键在于撤销原和解协议。他认为,原告签订协议时处于伤情危重状态、缺乏充分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原告明显不公,符合《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
田律师指导原告收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因其在交通事故领域的丰富经验,他清楚这些证据对于证明情势变更和显失公平的重要性。鉴定结论明确原告截肢与交通事故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原告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法院认为,原告签订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原告显失公平。原告总损失核定后,扣除相关费用,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田大龙律师曾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律师”“优秀合伙人”称号,他秉持“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理念,在本案中深入分析案情,抓住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准确判断法律关系的主次和顺序,像田大龙律师一样,抓住核心问题,收集关键证据,利用法律条文进行有力论证,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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