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曾是被告员工,被告在其任职时借用身份办两张信用卡并长期使用。归还信用卡时,被告未结清欠款,原告收到银行催收通知后多次催要,却始终无果,无奈之下自行垫付了22742.07元。为追回这笔垫付款,原告委托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提起诉讼。
2023年开始执业的曹方律师,在河南洛阳已办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在债权债务处理方面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着手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信用卡办理及使用记录、银行催款通知、原告垫付欠款的凭证以及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充分证实了被告冒用原告身份办卡、实际使用信用卡且未结清欠款,还有原告垫付欠款的事实。
案件审理时,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在庭审中,曹方律师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全面进行举证质证。他详细阐述了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针对案件中信用卡借用的法律关系及原告垫付欠款的追偿权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论证,明确指出被告应当承担返还责任。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曹方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垫付的信用卡欠款22719.34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均由被告全额负担。在曹方律师的努力下,原告的核心追偿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司法保障,从追款无门的困境中成功实现逆转。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