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张腾林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上万件,在刑事和婚姻继承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的履历丰富,先后供职于法院、大型国有企业,现主要从事刑事和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及非诉业务。这些经历让她在面对各类法律纠纷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应对能力。
在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王X出资22万元占新设公司10%股份,然而郭X、唐X设立公司时未将王X登记为股东,还擅自将公司承包给案外人。一审时,张腾林律师围绕核心诉讼请求,提交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这与她多年来承办大量案件积累的证据梳理能力息息相关,她精准地找到了能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X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以及被告违约行为的证据,为一审胜诉奠定了基础。一审法院采信相关意见,支持了王X的核心诉请。
郭X、唐X不服上诉,张腾林律师到庭参与二审诉讼。她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逐一专业抗辩,结合证据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X知晓股权代持事宜,其擅自设立公司、承包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口头协议约定。这体现了她对民法典中合同解除法定要件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发起人责任纠纷法律特点的精准把握。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X成功追回出资款及利息。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四原告认为王X生前向鹿X的转账系借款,而鹿X辩称款项是投资款。张腾林律师作为鹿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首先提出原告构成重复起诉的抗辩意见,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这显示了她对诉讼程序要点的精准把控,如同一位经验丰富的指挥官,从程序上为当事人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同时,她提交多组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王X系案涉文化传媒公司隐名股东,鹿X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的转款系对公司的投资款。她紧扣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核心要件,精准把控举证责任分配,指出原告仅提交银行转账流水,未证明借贷合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鹿X胜诉。
张腾林律师以“秉法而立,持正而行”为执业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出色的庭审抗辩能力,为当事人制定针对性的诉讼策略,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当事人在法律困境中的坚实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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