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被告蒋X驾车与行人杨X相撞,交警认定蒋X负全责。杨X受伤严重,住院78天,诊断出多种伤情。经两次司法鉴定,他构成八级伤残。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后蒋X垫付了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也把垫付款给了蒋X。杨X起初觉得,自己受伤严重,对方全责,赔偿应该没问题。
然而,杨X提出索赔后,问题来了。保险公司对伤残因果关系存疑,还申请鉴定,结果多家鉴定机构都退案了。而且,对于杨X出院后的院外购药和辅助器具费用,保险公司也不认可,这让杨X很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要求不合理。
后来,杨X委托了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的郭笑云律师。郭律师有多年执业经验,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等民商事案件。她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原告出院记录中“左下肢仍乏力”的记载。这看似平常的一句话,却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郭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她让杨X整理好出院医嘱,以证明院外购药与伤情治疗直接相关;还收集了购买颈托、轮椅车等辅助器具的凭证。同时,她依据司法鉴定意见,合理计算护理费、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对伤残因果关系的质疑,还不认可院外购药和辅助器具费用。郭律师则结合出院记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有力反驳。她指出,左下肢瘫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院外购药和辅助器具费用合理必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律师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62578.06元,蒋X支付鉴定费2280元。杨X原本紧张的心,终于放下了,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发生事故后要及时保存好病历、医嘱等证据;第二,索赔时要依据法律和鉴定意见合理计算赔偿金额;第三,遇到复杂问题,及时找专业律师帮忙。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保留好关键证据,合理维权。在这个案子里,郭笑云律师抓住出院记录中的关键细节,成功为杨X争取到了赔偿,体现了专业律师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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