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2011年2月20日,杨XX收到周X支付的50万元并出具收条,约定投资收益率和期限,但期限届满后未按约还款,仅陆续支付13万元。这种情况使得周X的合法权益面临受损风险,借款无法按时收回可能影响其资金周转和生活安排。此时,周X委托了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自2008年开始执业的苏湖城律师为其代理此案。
一审阶段,苏湖城律师凭借其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知识,深入分析案件。他指出虽然收条写明是投资款,但未约定经营风险承担,且周X未参与经营管理,应认定为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行为。这一精准的判断源于他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积累的经验,在众多类似案件中,他都能准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同时,他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该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张XX应承担共同偿还义务。
二审中,杨XX、张XX上诉称款项是投资款且利息约定无效。苏湖城律师结合过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进行有力答辩。他指出周X享有固定回报率却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具有共同投资特性,且上诉人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存在投资约定。此外,他还引用了类似案件的生效判决,进一步说明本案属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苏湖城律师曾在多起复杂案件中运用类比案例的方法,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
对于利息约定,苏湖城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说明双方约定的年回报率应认定为借款利率,且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保护。他还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周X主张已还款项为利息符合法律规定。这一系列的答辩体现了他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处理过众多涉及利息计算和法律适用的案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杨XX、张XX的上诉,维持原判。苏湖城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周X维护了合法权益。苏湖城律师不仅在案件代理中表现出色,还在行业内有着诸多贡献。他曾给福州实习律师培训班、福州律师、闽江学院法学院学生等做专题讲座,分享自己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他还荣获2019年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以及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其个人执业事迹受到多家出版社和媒体的专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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