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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双报告对比法拆解死树造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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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01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昊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50120201025371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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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案例: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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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树木成活率及死树造价是否扣除是核心难点。律师刘昊东采用“双报告对比法”,对比两份造价报告,结合养护期规定,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确定工程款及利息。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双报告对比法拆解死树造价争议

20XX年,内蒙古XX衡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XX区林业局就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一审法院确定的林业局欠付工程款数额是否应扣除“死树XXX元”造价,以及欠付工程款利息是否应支持。林业局以鉴定报告中死树造价为由上诉,XX公司面临被扣除死树造价及不支付利息的困境。

执业7年的刘昊东,在翻阅大量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后警觉到,此类案件中不同鉴定报告的适用是关键。他迅速启动“双报告对比法”,将XX公司出具的0XX号结算审计报告与一审法院委托鉴定的002号鉴定意见书进行细致对比。

刘昊东建立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文书数据库,累计梳理300+份相关文书,总结出15个常见裁判分歧点。在本案中,他依据数据库中的案例经验,指出林业局用不同定案标准相减得出有利于自己结果的不合理性。同时,考虑到案涉工程养护期在2014-2016年秋季,2020年现场勘查时养护期已过,苗木成活率不应由XX公司负责,有力反驳了林业局扣除死树造价的主张。

最终,法院驳回林业局上诉,维持原判。刘昊东的“双报告对比法”累计应用于10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工程款及利息,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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