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易蓬律师代理的多起经典案件顺利办结,案件涉及土地租赁、共有物分割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纠纷,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这些案件在民商事领域较为常见,涉及合同解除权、遗产分割以及合同性质认定等核心法律问题。
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某村集体在2013年将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合同。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无果。村集体遂委托崔易蓬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没收押金等。而企业则提出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
接受委托后,崔易蓬律师凭借20多年的执业经验,全面开展工作。他先固定违约证据,调取租赁协议、租金支付流水等,证实企业长期逾期付租。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明确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针对企业的抗辩,逐一反驳,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且合同解除不可逆转。同时根据企业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
最终,法院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企业返还租赁土地及建筑物,押金归村集体,企业支付逾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部分诉求,案件受理费按比例分担。这一结果使村集体收回价值较高的租赁地块及地上资产,有效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
共有物分割纠纷中,被继承人甲与原共有人乙的不动产被征收,补偿款被甲指定的侄女领取。甲结婚十余天后去世,配偶戊起诉分割补偿款。崔易蓬律师接受被告委托,认为案涉补偿款包含被告专属权益,且甲已将补偿款赠与被告,戊无权全额分割。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开展工作,核查权属与出资,固定赡养事实,进行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及程序抗辩。法院采纳部分观点,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补偿款67万余元,远低于原告诉求,当事人认可结果未上诉。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系列协议性质之争及诉讼时效抗辩案中,被上诉人主张两份协议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无效,要求返还差额款项。崔易蓬律师接手后,指出一审对2013年《协议书》性质定性错误,精准定性其为终止结算协议,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实地调查与梳理证据。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其意见,判决维持一审部分判项,撤销部分判项,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求。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在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时,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全面收集和梳理证据、清晰明确法律关系至关重要。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实践中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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