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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抗辩与证据链运用,刘伟律师助力企业与劳动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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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81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9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810043774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咨询电话:18725059932
代表案例:4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拥有 8 年工伤维权经验,累计办理各类工伤、工亡案件超 500 件,帮伤者拿到3000 万 + 赔偿;庭审实战能力突出,对工伤认定、工亡赔偿等疑难复杂案件有深度、系统的研究。办案过程中,既能站在工伤工友的角度,精准捕捉核心诉求与案件痛点,提供共情式、全流程的法律服务;也能站在裁判者的视角,精准把握工伤案件的裁判规则与举证要点,制定最优维权方案,最大化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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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邓某时隔7年多向公司追讨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昆明五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邓某全部诉讼请求,包括经济补偿金5977.5元、双倍工资差额43835元,合计49812.5元。此前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邓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解除,其直到2025年8月才申请仲裁,已远超一年时效,陷入了不利地位。
时效抗辩与证据链运用,刘伟律师助力企业与劳动者维权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刘伟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后,敏锐抓住仲裁时效这一关键要点。他详细梳理劳动关系解除时间(2018年3月1日)与邓某申请仲裁时间(2025年8月),长达7年多的间隔,成功论证邓某全部请求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法院最终采纳了刘伟律师的抗辩,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的经济损失

而在另一案件中,刘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公司,后被辞退。公司辩称刘某属于“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修改前的相关规定在认定复杂用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时,存在一定难度,劳动者举证责任较重。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等。刘伟律师代理刘某出庭,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仲裁院采纳了刘伟律师的意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最终刘某获得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11471.26元。

还有杨某的案件,杨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克扣工资、未安排休年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以杨某曾出具《个人申请》放弃社保进行抗辩。修改前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放弃社保声明的效力认定不够明确。刘伟律师代理杨某出庭,成功论证缴纳社保系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劳动者放弃无效,锁定被迫解除理由,使杨某获赔经济补偿。同时精准援引失业保险条例,为杨某争取到失业金损失。面对年假时效抗辩,刘伟律师成功主张时效起算点为年度终了,使2021年未休年假获赔。最终杨某获得赔偿共计40357.56元。

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在不断完善,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更加合理公正。刘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不同案件中准确运用法律规定,为企业和劳动者维护了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在劳动领域的重要作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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