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XX骑着二轮电动车,与李XX临时停放的客车发生了碰撞。这一撞,不仅让谢XX多处骨折,构成了九级伤残,车辆也受损严重。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涉案客车登记在天水某运输公司名下,还在中XX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谢XX先后在多地医院住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多项损失。然而,在与各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时,却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谢XX委托了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按责任比例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
在这个关键时刻,梁小龙律师登场了。梁小龙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执业13年,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0件。他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深入研究,还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就包括交通事故领域。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误工护理期限、赔偿标准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均提出了异议,拒绝足额赔付。面对这种情况,梁小龙律师首先精准梳理事故证据链。他规范固定了伤残鉴定、住院诊疗、误工护理、被扶养人身份等核心证据。为了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他多次前往医院,收集谢XX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到谢XX工作单位,核实误工情况;向相关部门调取被扶养人的身份信息。这些扎实的证据为法院认定损失奠定了坚实基础。
接着,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伤残异议、赔偿标准争议等抗辩观点,梁小龙律师逐一从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及司法实践角度进行充分驳斥。他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向法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谢XX的伤残鉴定是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的,误工护理期限也是合理的,赔偿标准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他的有力辩护下,法院最终采纳了他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及各项损失证据。
同时,梁小龙律师结合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赔付规则,合理划分赔偿责任。在同等责任情形下,他通过精准的计算,最大化地计算了伤者的合法损失,为谢XX争取到了更多的赔偿金额。
经过梁小龙律师的全程代理诉讼程序,案件高效推进。法院经审理依法核定谢XX各项损失合计47万余元。扣除交强险已赔付部分后,按照同等责任比例划分责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谢XX328342.57元,李XX承担鉴定费1550元,较大程度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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