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证券市场中,曾发生了一起影响颇大的XXD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本案的客户陈先生是一位普通的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他因XXD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所投资的股票遭受了不小的损失。XXD公司原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XX年XX月,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XX年8月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XXD公司子公司在2017-2019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陈先生在相关年度报告发布后买入股票,违法事实揭露后股价下跌,他遂起诉了XXD公司、12名董监高以及为其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在证券欺诈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徐晓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做了大量的检索、查阅和分析工作。他们发现XXD公司赔偿能力明显不足,为增加判决后执行获赔的可能性,需要将负有责任的董监高以及审计机构作为共同被告。
在此过程中,由于自然人被告人数众多、职务各不相同、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在职时间各不相同,徐晓律师团队需要综合考虑各自然人被告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的举证。他们通过对XXD公司违法行为实施至今的大量公告进行研究分析,厘清了各主体的任职、履职情况以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最终确定了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
对于各被告的具体责任问题,徐晓律师团队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例如,被告柯XX在2009-2021年期间担任XXD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召集主持了审议案涉三个年报的董事会议并投赞成票,签字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但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他系虚假陈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连带责任。
经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本案所涉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者损失出具核算报告,并在核算结果的基础上酌定扣除了10%的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最终判决XXD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判决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承担不同比例的连带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的胜诉,意义重大。它精准追责,体现了过责相当原则,区分了各被告的主观恶性、职责分工和专业注意义务;强化了震慑,提升了违法成本,让责任人不能逃避个人财产责任;保护了投资者,优化了救济效果,扩大了责任财产范围,降低了求偿难度;还完善了治理,推动了制度进步,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责任划分的司法参照,促进了裁判标准的统一。徐晓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让法律成为了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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