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在某公司入职后,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然而,用工单位却拒绝支付工伤待遇。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黄某的工伤赔偿请求,但用工单位仍不服,上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试图否认工伤事实、拒绝赔付。为了保障自己的工伤权益顺利兑现,黄某委托杨连东律师代理二审,其目标是稳住一审成果、快速拿到赔偿、彻底了结纠纷。
律师的核心论证
公司方的抗辩理由主要有“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
杨连东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引用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工伤认定的法律效力。
2.分点论证:争议款项的法律属性: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应获得的法定权益,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属于劳动者应得的赔偿款项。公司抗辩不成立: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等都充分证明了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且公章的真实性也不影响工伤认定的效力。公司所谓的“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行为违法:用工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行为,属于违法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最终法律结论:工伤认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公司拒绝支付的行为构成未依法支付工伤赔偿,劳动者属于依法主张权益,应获得相应的赔偿。
仲裁/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在杨连东律师严谨的法律论证与强力维权下,用工单位最终放弃不合理抗辩,同意协商解决。经法院主持及杨律师积极协调,双方达成最优调解方案: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75000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劳动者其他权利一并了结。驳回公司其他抗辩。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企业常见的错误认知在于认为可以通过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试图逃避应承担的责任。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一旦工伤认定发生法律效力,用工单位就必须依法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这对用人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其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对于劳动者来说,当遇到工伤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连东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显著。在证据组织方面,他迅速固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用工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等关键材料,构建了完整、扎实的权利依据。在法律定性上,准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伤赔偿的性质和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在庭审策略上,既坚守法律底线,又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以最短时间帮助工伤劳动者拿到赔偿。
工伤赔偿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杨连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劳动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让劳动者在面对工伤纠纷时不再无助,真正做到为弱者维权、为伤者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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