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是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德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年纪轻轻便在法律界崭露头角。他秉持“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事务领域颇有建树。
在刑事辩护方面,李坤处理过不少复杂的案件。比如唐XX涉嫌诈骗罪一案,唐XX以朋友名义注册农场,采用上报虚假资料的方式骗取项目补助金10万元。案件移送起诉后,李坤作为辩护人,面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的指控,不断审查证据。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唐XX不起诉。这一结果,让唐XX摆脱了刑事指控的阴霾。
还有娄X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案件。娄X作为四川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运维人员,应天全xx公司要求排查问题时,干扰自动检测设施,导致监测数据失真,污染环境。但娄X系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李坤抓住这一情节,为娄X辩护。最终检察院认为娄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整改等情节,决定对娄X不起诉。
在合同事务领域,李坤同样表现出色。在余XX、李XX、曾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三人共谋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案发后,李坤为李XX辩护。他指出李XX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且主动缴纳罚金,认罪悔罪态度好;李XX此次初犯,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李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李坤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在法律的道路上,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庭审,每一份辩护词,都倾注了他的心血。未来,他还会在刑事辩护和合同事务领域继续前行,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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