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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起纷争,律师助力定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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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3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邹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5人 执业7年
律所: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82019110888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70665625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1.逻辑清晰,直击要害 分析案件时从不绕弯子,几句话就能把复杂的法律关系拆解得明明白白。无论事实多么凌乱,都能快速提炼出核心争议点,并给出有依据的判断。这种“把厚卷宗读薄”的能力,让人第一印象就觉得非常专业。 2.准备充分,滴水不漏 每次沟通前,已经把相关法条、类似判例甚至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点整理成文档。开庭时,她的证据目录、代理词条理清晰,对方突然抛出的问题她也能从容应对。这种凡事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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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张XX、刘XX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原告刘XX主张游XX将对温甲X的债权转让给自己,要求温甲X偿还借款及利息。温甲X称未向游XX借款,借条是受胁迫所写。邹婷律师受刘XX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证明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最终法院驳回温甲X上诉,维持原判,邹婷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债权转让起纷争,律师助力定乾坤

2019年,刘XX因与温甲X的债权转让纠纷,一纸诉状将温甲X告上法庭。刘XX称游XX将对温甲X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自己,并已通知温甲X,要求温甲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温甲X则坚称自己并未向游XX借款,案涉20万元是游XX代陈XX偿还给自己的,借条是受游XX弟弟胁迫所写。

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等规定,认定游XX对温甲X的债权转让给刘XX合法有效,温甲X应向刘X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温甲X不服一审判决,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时,刘XX委托了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的邹婷律师为其代理二审诉讼。邹婷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她发现,温甲X虽称借条是受胁迫所写,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且在出具借条后未向公安部门报案,也未通过诉讼主张撤销。邹婷律师还检索到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在本案中,游XX和刘XX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刘XX已电话通知温甲X,游XX也通过快递将债权转让通知邮寄给温甲X,由温甲X弟弟签收后告知了他,该债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二审中,邹婷律师依据这些关键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刘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2018年5月17日,温甲X向游XX出具了20万元借条,同日游XX向温甲X账户支付了20万元,足以认定温甲X与游XX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温甲X应承担偿还借款的义务。

最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邹婷律师的观点,驳回了温甲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邹婷律师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此次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刘XX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它明确了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条件,提醒人们在进行债权转让时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自身权益。邹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辩护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展现了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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