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陈X因涉嫌跨境“杀猪盘”诈骗被抓获归案。原来,2018年至2020年间,苏X等人在菲律宾成立“玖集团”实施“杀猪盘”电信诈骗,陈X于2018年7月至10月担任该诈骗集团“QQ盘口”业务员,违法所得共计1.4万余元。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陈X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诈骗他人财物,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按照修改前的《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共同犯罪中参与诈骗且有严重情节的,量刑通常较重。陈X作为诈骗集团一员,即便只是底层业务员,也可能面临较重刑罚。
郭长源律师在接受陈X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通过全面梳理证据,郭长源律师精准锁定辩护重点。他发现陈X仅系底层业务员,受集团上级指挥,未参与犯意提起和犯罪所得分配,违法所得仅1.4万余元,在七名被告人中数额最小,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新的司法实践对从犯的认定和量刑有了更细致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郭长源律师在辩护意见中重点论证,陈X地位低微,仅系犯罪集团最底层的业务员,按照上级指示开展工作,未参与决策;作用有限,在诈骗链条中仅负责前期引流,未参与核心诈骗环节;获利较少,违法所得远低于同案其他被告人。
庭审中,郭长源律师系统梳理对陈X有利的量刑情节,包括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违法所得较少等,并重点阐述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长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陈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在七名被告人中量刑最轻。
这起案件体现了新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更加注重对犯罪情节和被告人作用的精准考量。郭长源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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