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当事人A)是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却被报案人报案指控涉嫌强奸罪,当地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多项刑事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案件被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一旦罪名成立,后果不堪设想,其家属紧急委托姚春海律师(执业证号:11307201910122731)担任全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姚春海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他依法到检察机关完整查阅全部案卷卷宗,同步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细致梳理报案笔录、现场记录、聊天记录、酒店入住材料、当事人供述等全部在案证据。针对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他逐项拆解证据瑕疵,梳理出全案证据链断裂之处,形成系统性书面辩护意见。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因案件事实存疑、现有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侦查机关补充材料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姚春海律师结合新补充的卷宗材料再次完善辩护观点,持续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专业辩护意见,论证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姚春海律师全部核心辩护意见,经二次审查(含一次退查补侦)后,认定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在案证据不足,案件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刑事诉讼程序终结,无刑事犯罪记录留存,此前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同步解除,当事人顺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状态。
除了这起刑事辩护案件,姚春海律师还处理过多起其他类型的案件。在高管侵占企业资金维权案中,原告方为四家经营矿产行业的关联企业,被告A受聘担任总经理期间,账务混乱,大量资金去向不明。此前原告方多次起诉维权受阻,委托姚春海律师后,他梳理海量历史资料,厘清诉讼时效中断关键节点,申请司法专项财务审计,锁定被告私自占用企业结余资金事实。最终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截留结余资金,承担部分审计服务费和大部分诉讼费。
在房产抵债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A与某地产分公司存在资金往来,达成以房抵债方案后,被告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姚春海律师系统归集证据链条,梳理全流程事实。法院采信全部证据,判令地产分公司支付剩余欠款,总公司承担补充连带清偿责任,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为个体工商户,三名被告收到货品后未足额支付货款,有财产转移风险。姚春海律师评估风险,确定保全维权路径,设计保全方案,完善保全担保,推动法院快速出具保全裁定,锁定被告资产,保障了原告的回款权益。
姚春海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办理过多起刑事案件、商事案件,经验丰富,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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