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作为专职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逾两百件,实战经验丰富,在民商刑领域均有出色表现。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周英律师擅长多个业务领域。在民商领域,她处理过大量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案件。其中合同、交通事故与婚姻家庭类案件约占其办案总量的30%。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她能够精准把握合同条款,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交通事故案件里,她熟悉事故处理流程和赔偿标准,为受害者争取合理赔偿;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她以专业和温情并重,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刑事领域,她也有大量成功实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精准有效的刑事辩护策略。
下面以一起劳动者被欠薪案件为例,完整复盘周英律师的办案过程。案件类型为劳动纠纷,周英律师代理原告XX。案件背景是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约定年薪50万元,工作期间XX不仅为该农业公司提供劳动,还为其关联合作社从事销售工作,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月薪降低。合同期满后,公司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后,原一审判决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委托人XX的核心诉求是让公司支付剩余的30万元工资。案件的核心争议难点在于诉讼时效问题以及双方法律关系的定性。公司以“委托合作合同”名义抗辩非劳动关系,且主张超过仲裁和诉讼时效。
周英律师的办案策略如下:在二审阶段,她组织并提交了XX持续向公司主张权利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新证据,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中,她主张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而非委托合同关系,XX持续主张权利未超诉讼时效,关联公司与合作社存在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判决结果为某农业公司与某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支付XX工资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虽然最终判决金额与原请求存在差距,但本案是在原一审全案败诉、仲裁不予受理的起点上,通过发回重审实现“从0到有”的突破,为客户争取到了实际可执行的回款,并确立了劳动关系认定和混同用工的有利裁判观点。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周英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有着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能力。她能够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准确对法律关系进行定性,成功主张混同用工连带责任,并且诚实呈现案件结果。在执业过程中,周英律师始终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立信,全力以赴每一份托付”的执业理念,以热情、诚恳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严谨、负责的标准对待每一件案件。她承办的众多案件数据和胜诉成果,充分证明了她在民商刑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实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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