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显身手
被不起诉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某月某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张某,全面阅卷,深入分析证据材料,发现案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关键证据不足等问题。检察院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1年10月9日补查重报。律师结合法律规定,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张某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且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的辩护意见,并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提交书面法律分析报告。最终,检察院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
同样,在AX涉嫌诈骗案中,AX于2023年某月某日被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存疑不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起诉后,王国辉律师细致审查证据,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足以证明AX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及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某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AX不起诉。
还有被告人李XX故意毁坏财物案,2021年,李XX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王国辉律师团队介入后,发现李XX虽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但其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李XX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济纠纷巧应对
在原告A、B与被告C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超付1200万元,诉请被告返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被告C委托王国辉律师代理本案。律师调查发现,原告刻意隐瞒部分借款及担保事实,实际总借款金额包含原告A个人借款及第三人D的600万元借款,合计近2000万元,原告还款未超付,不构成不当得利。
律师提出原告隐瞒关键借款事实,其还款未超付,且原告证据存在重大瑕疵等答辩要点。法院经审理查明,总借款金额认定为被告C向原告A及第三人D转账出借1420万元,原告A主张的“现金借款580万元”未被认定。还款金额认定为原告A向被告C转账还款1310.8万元,第三人D转账还款144万元,合计还款1454.8万元,与总借款仅相差34.8万元,未超出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最终,法院驳回原告A、B的全部诉讼请求。
专业能力展优势
王国辉律师是江西抱柱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特邀监督员、金牌调解员。他从事法学工作近20年,曾在江西理工大学担任法学教师,主讲多门法学课程。在这些案件中,他展现出了精准的辩护能力和敏锐的分析能力。在刑事辩护中,他能够准确找出案件的证据漏洞,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在经济纠纷中,他能穿透表象,还原事实,精准抗辩,为当事人避免损失。他这种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辩护和代理方式,值得在类似案件中借鉴和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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