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多栋住宅楼及配套车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牵扯出了一场复杂的纠纷。2013年,XX集团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承建高端住宅小区项目,施工中乙公司多次违约,2017年XX集团因欠款停工,2018年项目交付但未结算。
付红亮律师2013年执业,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是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2022年,付红亮律师接受XX集团委托代理此案。接手后,付红亮律师第一时间意识到案件存在诸多难点。案件历经多次关联诉讼,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证据零散;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工程总价款争议极大;乙公司主张XX公司违法分包、工程质量不合格,抗辩理由繁多;本案标的额巨大,涉及千万级工程款,举证责任严苛。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付红亮律师开启了证据攻坚。他系统整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工程变更文件、监理记录、施工日志等数百份原始施工资料,还原完整施工过程。调取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固定XX公司实际施工范围、工程量的生效认定事实。核对双方付款凭证、银行流水、代付农民工工资记录,梳理乙公司已付款、代付款明细,剔除重复记账、虚假付款、非施工范围扣款。结合乙公司在关联案件中提交的单方结算单,固定计价标准、建筑面积的自认事实,明确工程总价款计算依据。
一审庭审中,付红亮律师针对乙公司核心抗辩逐一精准反驳。对于“一事不再理”抗辩,主张前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现补充完整证据,符合“待证据充分另行起诉”的条件,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对于“工程量、价款无法确定”抗辩,提交乙公司自认的结算单、关联案件生效认定的建筑面积,明确工程总价款;同时指出乙公司扣留完整施工资料,导致无法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对于“违法分包、质量瑕疵”抗辩,提交工程验收记录、交付证明,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乙公司主张无事实依据。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XX公司有权主张工程款,确认工程总价款超七千万元,剔除不合理扣款后,判决乙房地产公司支付XX集团工程款一千三百余万元及逾期利息。
乙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包括一审采信单方结算单错误、工程量认定有误、扣款核算不当、诉讼主体不适格等。付红亮律师继续代理二审,针对上诉理由开展精准抗辩。重申乙公司结算单系诉讼中提交的调解意见,已构成自认,一审采信合法。提交关联案件生效判决、施工签证单,证明工程量认定有充分事实依据。逐项核对扣款凭证,指出乙公司上诉主张无证据支撑,一审扣款核算准确。依据合同相对性,明确XX集团作为签约施工方,诉讼主体适格。二审法院完全认可付红亮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乙房地产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结案后,付红亮律师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案件的关键要点和应对策略。这次经历让付红亮律师在后续的建工案件中,更加注重证据的梳理和对关联案件的研究。他会提前对案件的难点进行精准研判,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诉讼策略,确保能够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付红亮律师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积极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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