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李先生跟一家医疗科技公司合作开了一家康复中心分店。公司出品牌、模式、技术,李先生出人当主管,利润按51:49分。干了一年左右,因为一点小事闹翻了。
双方在微信上达成了清算协议,李先生付了6546元给公司,合作结束。本以为这事儿就翻篇了,没想到公司把他告了,列了13项诉求:中介费损失、客户没消费损失、分红款、房租损失、记账费、广告费、设备返还……加起来要不少钱。
一审法院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还申请法院调取了李先生的微信和支付宝交易流水,想证明李先生偷偷收了客户的钱没交出来。
二审中,信之源律师做了两件事。第一,强调双方已经清算完毕了。微信聊天记录清清楚楚,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时说“认可这个方案”,钱也收了,这事儿就结了。法律规定,清算完的事儿不能翻来覆去地告。
第二,针对公司提出的每一笔“私自收费”,逐一解释。这些钱有的是李先生跟老婆的夫妻转账,有的是跟朋友借的钱,有的是付给房东的房租,有的是他本职工作单位的工资。公司一开始就知道李先生有本职工作,他利用业余时间合作,在本职工作期间接的客户没用过合作门店的设备,不算合伙收入。
只有两笔钱——一笔2994元,一笔198元——确实跟合伙经营有点关系。信之源律师没有硬扛,而是说:即便这两笔要算进来,按照双方先扣课时费再分账的习惯,具体课时数不清楚,公司上诉主张的也就是500块左右的分红款,可以接受法院酌情支持。
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公司500块。其他12项诉求全部驳回。诉讼费加起来不到2000块,公司自己承担了绝大部分,李先生只承担了9块钱。
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律师没有把所有主张都顶回去,而是对那一两笔确实说不清楚的钱采取了务实态度——承认可以酌情给一点。结果对方拿到了500块,跟起诉时想要的那个数差了十万八千里。
合伙做生意,散伙的时候把账算清楚、留好聊天记录太重要了。如果当时没在微信上说好,或者钱没付,那后面的官司就不好打了。信之源律师在这个案子里用的策略很实用:该守的阵地守住,守不住的也不硬撑,最后客户的实际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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