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侵犯著作权案,律师助当事人获不起诉

侵犯著作权案,律师助当事人获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6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月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46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420111005781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13618951
代表案例: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诉讼领域研究,有较多取保、撤案、免予起诉、缓刑成功案例。
更多>
导读:侵犯著作权罪的案件中,当事人被批捕后争取免于起诉存在较大难度。山东刘月刚律师(2011年执业,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在代理廖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时,通过详细分析案情,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廖某某不起诉。
侵犯著作权案,律师助当事人获不起诉

侵犯著作权罪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个显著争议:当事人在被批捕后,是否还能争取到免于起诉的结果。有观点认为,一旦批捕,意味着证据相对充分,争取不起诉难度极大。然而,从证据法的角度看,案件证据仍可能存在瑕疵或当事人具有可从轻处罚的情节。实践中,部分当事人认为批捕后委托律师作用不大,放弃争取不起诉的机会,导致最终被判刑

在德州市德城区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中,被不起诉人廖某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廖某某曾为蔡某某托管服务器,起初并不知晓蔡某某利用服务器开设私服,后得知情况要求其关闭游戏,但未再深入追问。案发后,廖某某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此时,山东刘月刚律师所在的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接受廖某某委托。

刘月刚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围绕廖某某的案件情况展开深入分析。他详细研究案件证据,发现廖某某在整个事件中处于从属地位,具有初犯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违法所得已退缴。刘月刚律师依据这些情节,撰写并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向检察院阐述廖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观点。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刘月刚律师的意见,认为廖某某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从犯、自首等情节,决定对廖某某不起诉。此案件表明,在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中,即使当事人被批捕,通过律师专业的分析和有效的法律意见,仍有可能争取到免于起诉的结果。这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凸显了刑事辩护中律师专业分析和精准辩护的重要性。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