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明明涉嫌犯罪,最后却被不起诉?内蒙古正捷律所的苗均律师就经手过这样一个案子。被不起诉人林X,是某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委托苗均律师为其辩护。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该工程公司因经营需要劳务发票,林X在无真实劳务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联系劳务公司,签订虚假协议并支付开票费用,虚开了多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较大。不过案发后,公司已足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苗均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精准审查追诉时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他仔细核实涉案发票、资金流向、补缴凭证等材料,发现本案立案时间已超出法定追诉期限。最终,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林X作出不起诉决定。苗均律师擅长从案件细节入手,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苗均律师翻到办案笔记下一页,上面记着另一起棘手的案子。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在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刘X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本次犯罪后主动到案、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家属谅解。苗均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他结合案件事实提出辩护意见,认可指控罪名,同时强调被告人系“可能知道”对方年龄,存在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量刑。法院经审理,考虑到刘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刘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苗均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量刑范围内的从轻处罚。
刚才那个案子的结果还算不错,可下面这个案子的当事人面临的情况更复杂。公诉机关指控刘X、黄X、苗X三人,明知是诈骗犯罪所得仍受指使跨省取现、转移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刘X、黄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刘X委托苗均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苗均律师重点围绕犯罪数额认定、证据充分性、量刑过重、新司法解释适用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主张一审量刑偏重,应结合新司法解释降低量刑幅度。二审法院审查全案证据,采纳新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标准的调整,并综合从犯、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退缴罚金等情节依法改判。最终,刘X、黄X等人都获得了大幅从轻改判。苗均律师精准适用新司法解释,紧扣从犯、未遂、认罪认罚等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二审结果。
在刑事犯罪案件中,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特点和难点。虚开发票案中,追诉时效是关键;强奸罪案例里,从轻情节的梳理很重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新司法解释的适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遇到刑事犯罪问题,一定要重视法律程序,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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