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林XX醉驾案。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回到中山XX,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造成车辆损坏。因保险纠纷,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查获了林XX。经鉴定,他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执业证号:14420201411064455)接受委托。李律师仔细阅卷后,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原来,《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抽取血样时间是在他结束驾驶数小时后,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而且从卷宗内容能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
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1个月就办结,醉驾案以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极少。这个案子的办理过程用了8个月,好在李律师坚持为林XX争取,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中山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林XX获得了不起诉的结果。
再看看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2022年5月16日晚上9时许,艾X和张X驾驶面包车到中山市东区,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线盗走,造成大量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损坏价值达39480元。作案后他们将电缆出售分赃。案发后,赃款和作案工具被缴获,赃物也缴回发还被害单位,两人还赔偿了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
案件将移送到检察院时,艾X委托了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李律师发现公安立案是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起点刑就是三年。但艾X家庭情况特殊,强烈希望不要被关押。李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后提出辩护意见。一方面,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他以为电缆是没有使用的断头电缆;另一方面,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所以李律师认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
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在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刑事案件别慌,记住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能帮你抓住关键,争取最好结果。
结尾
林XX醉驾获不起诉,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获缓刑,这两起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功不可没。李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她凭借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扎实功底,能迅速抓住案件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突破口。在这两起案件中,她用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不懈的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专业的律师就是当事人在法律困境中的有力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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