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辩护
田百川律师(执业证号15307202110342961,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沈XX与沈XX酒后口角相约打架,双方邀约多人,罗XX跟随他人参与,对杨XX拳打脚踢致其轻伤一级。罗XX家属支付赔偿3000元,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
核心诉求是为罗XX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案件难点在于认定罗XX从犯地位、证明其主观恶性小、确认自首情节及争取缓刑。
证据收集过程中,田律师多次会见罗XX,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向学校了解罗XX案发前的学习情况;与罗XX的朋友交流,获取其被邀约参与斗殴的情况;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确认罗XX未使用刀具。
证据链搭建方面,将罗XX未携带及使用刀具的证据与证人证言相结合,证明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把罗XX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证据与法律规定的自首条件对应;将罗XX支付赔偿的证据与从轻处罚情节关联。
庭审策略上,田律师准备了详细的辩护词,强调罗XX系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庭审焦点围绕罗XX的犯罪地位和量刑情节展开;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田律师逐一反驳,提出从轻处罚的依据;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进一步证明罗XX的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此判决彰显了法律威严,又给予未成年人改过机会,贯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田百川律师受指定担任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8、9月,赵XX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销赃得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未遂。赵XX家属代为赔偿,取得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交罚金。
核心诉求是为赵XX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案件难点在于证明赵XX主观恶性小、认定犯罪未遂情节、确认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
证据收集时,田律师会见赵XX,了解其作案背景和心理状态;向学校和医院了解赵XX的学习和治疗情况;收集赵XX家属赔偿和取得谅解的证据;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确认最后一次盗窃未遂。
证据链搭建时,将赵XX处于抑郁治疗期的证据与主观恶性小的观点结合;把最后一次盗窃未遂的证据与从轻处罚情节对应;将赵XX坦白和认罪认罚的证据与法律规定关联。
庭审策略上,田律师准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强调赵XX系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等情节;庭审焦点围绕赵XX的量刑情节展开;针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田律师提出从轻处罚的理由;申请法院对赵XX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
最终,法院判决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此判决兼顾了法律惩戒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辩护方法总结
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逻辑是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犯罪背景,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可复用的证据方法包括多次会见被告人了解情况、向学校和医院等相关机构收集证据、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收集赔偿和谅解证据等。通过精准定位辩护方向,充分论证从轻情节,为未成年人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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