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市,有一位个体经营者陶某,一直本本分分地经营着自己的小生意。20XX年,陶某卷入了一起诈骗案件。原来,20XX年X月份,陈ht成立了南京XX公司销售保健品,到了下半年,该公司创设了“平台旅游会销”模式,以免费旅游为诱饵,组织会期,将老年人诱骗至销售平台,通过虚假检测、伪造检测报告、虚假宣传保健品功效、安排员工冒充专家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
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间,陶某伙同王XX、蔡X等人,以“lX慈善基金会”免费旅游为噱头,诱骗被害人前往XX公司在常州市XX区设立的“某一平台”,采用上述手段诱使被害人高价购买“寿X宝”免疫球蛋白,骗得被害人曹X夫妇13000元、杜X11610元、杨X夫妇10000元、郭XX夫妇5100元,合计39710元。案发后,陶某被刑事拘留,他的生活瞬间陷入了巨大的困境,整个人焦虑又无助,不知道未来该何去何从。
就在陶某感到绝望的时候,他四处打听,了解到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潘鹏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非常专业。潘鹏飞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5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陶某了解到这些信息后,决定委托潘律师为自己辩护。
潘鹏飞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潘律师有着自己独特的办案习惯,他仔细梳理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辩点。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他发现陶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案发后陶某等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潘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提出陶某犯罪数额相对较小,有坦白情节,能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系初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方公诉机关听说接手的是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的潘鹏飞律师,也对案件进行了更加严谨的审查。
最终,法院采纳了潘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陶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陶某原本可能面临实刑的困境,在潘鹏飞律师的努力下,成功获得了缓刑判决,他的生活也迎来了新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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