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台州,做建材生意的牟老板一直想换一套更大的房子改善居住条件。2024年初,他看中了张某某名下的一套房产,与对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828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产,并按约定支付了120万元购房定金。起初,牟老板满心期待着能顺利入住新房,一切似乎都在按计划进行。
然而,到了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间,意外却发生了。张某某因自身与开发商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丧失了案涉房产的处分权,无法按约定为牟老板办理过户手续。牟老板多次找张某某个理论,要求其退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张某某却拒不退还定金,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这让牟老板陷入了困境,他不仅拿不到房子,连定金也面临打水漂的风险,心里十分焦虑和无助。
就在牟老板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从一位生意伙伴那里听说了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的陈秋秀律师。这位伙伴曾找陈律师处理过债权债务纠纷,对陈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陈秋秀律师从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案件类型涵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而且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记录,所办案件都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牟老板了解到这些信息后,决定委托陈秋秀律师帮他处理这个案件。
陈秋秀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自己深耕法律行业8年多积累的扎实实务经验,尤其是在合同风险把控上的独特敏感度,快速梳理案件事实。作为入选台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青年律师,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重点核查合同约定及张某某违约细节,明确了张某某丧失房产处分权、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事实,精准适用定金罚则及合同违约条款,为诉求主张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针对张某某拒不到庭的情形,陈秋秀律师精心整理《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发票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她凭借在公司法务领域积累的经验,清晰地向法院阐述牟老板的履约情况及张某某的违约行为,确保法院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致使牟老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全部支持了牟老板的诉求,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张某某向牟老板支付双倍购房定金240万元及律师费1万元。牟老板不仅拿回了定金,还获得了双倍赔偿,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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