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洛阳,有一位做瓦工的师傅老陈。2023年,老陈受他人邀约,为某酒店装修项目提供瓦工施工服务,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模式。起初,一切进展顺利,老陈带着工人认真施工,按照要求完成了瓦工部分的装修工作。前几个月,合作还算正常,对方也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老陈一直觉得,只要自己把活干好,工钱肯定能顺利拿到手。
然而,施工完成后,问题出现了。对方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经初步结算,还欠老陈9万元。后来,案外人曾为该笔欠款垫付了2万元。但之后老陈与欠款方因工程款催要发生了肢体冲突。经案外人调解,三方共同核算后约定剩余欠款为5.5万元,欠款方承诺分期支付。可到期后,欠款方却拒不履行承诺,老陈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老陈陷入了困境,他辛苦几个月的工钱拿不到,家庭生活也受到了影响,每天都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而且,欠款方还提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工期延误等理由来拒绝支付工程款,这让老陈更加苦恼,他觉得自己明明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却被无端指责。
老陈四处打听解决办法,有人向他推荐了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曹方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老陈了解到曹方律师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后,决定委托他代理这个案件。曹方律师接待老陈时,耐心倾听了事情的经过,立刻开始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材料。
案件审理过程中,曹方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曹方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的办案态度。他收集原告与欠款方的结算确认单、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欠款方全程与原告对接施工事宜、进行工程款结算并实际支付过部分工程款,其作为合同相对方,理应承担付款责任;梳理三方核算过程的相关证据,证实双方在对账时已就施工质量纠纷扣减1万元工程款,欠款方在扣减后已对剩余欠款金额予以认可,现再以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拒付无事实依据;调取案外人与原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案外人明确表示其支付的2万元为垫付性质,并无加入案涉债务的意思表示,不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最终,依托曹方律师庭审中专业的举证质证、精准的争议焦点辩驳及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法院对曹方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均予以采纳,依法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判令欠款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5000元;驳回原告对垫付案外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87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70元,均由欠款方全额承担。老陈的合法债权得到了充分的司法支持与保障,他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