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4日,谭X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却未如实供述容留卖淫案的涉案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谭X在2020年5月与同案犯承包洗浴中心按摩项目,明知女技师卖淫仍提供场所,5月25日至8月15日非法获利13000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处罚金。此时,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有着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陈青友律师介入此案。
陈青友深知,要为谭X争取轻刑,需精准把握案件细节。他第一时间会见谭X,全面查阅卷宗,梳理证据链与事实细节。在庭审中,他指出谭X主观恶性不深、当庭认罪态度良好、系初犯且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等核心辩护意见。同时,推动谭X亲属代其主动退缴13000元违法所得,并预缴27000元罚金执行保证金。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谭X自首情节,但采纳其他辩护意见,判处谭X有期徒刑八个月,实现了轻刑辩护目标。这得益于陈青友在山东大学打下的扎实法学基础,以及他多年来处理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子积累的经验,让他能敏锐捕捉案件关键信息,制定有效辩护策略。
无独有偶,在徐X及被告单位东明县XX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重审阶段,陈青友与常XX律师接受委托。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1月至2016年9月,公司向859人非法吸收存款5375.929万元,徐X主导相关工作,造成存款人损失1471.44万元。陈青友律师团队仔细查阅卷宗,梳理出公司成立前资金往来、亲属间借贷、重复转存等关键证据。他们提出多项辩护意见,如公司2006年3月成立前资金往来不应计入犯罪数额、部分款项为亲属间借贷不应计入涉罪数额等。
为支撑辩护观点,律师团队对涉案数额逐笔核对,提交受害人谅解书、亲属还款证明等材料。最终,法院采纳多项核心辩护意见,将犯罪数额从5375.929万元核减近800万元,认定集资参与人损失数额也有所核减。徐X虽未被认定自首,但坦白情节被认可,且多项酌定从轻情节被采纳,获得了合理从轻处罚。
陈青友在县政府法制科的工作经历,使他熟悉当地政策和人情世故,能更好地结合法律为当事人找到最优路径。他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在每个案件庭审前查找案例对比研究,庭审后总结心得。他凭借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办案人员提前沟通,做到心中有数。他不仅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常年参与法律宣传,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参与律协疑难案件研究,在法律行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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