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盐县一起因情感与劳务纠纷引发的财产损害案开庭审理。被告储某某为讨工钱,持榔头闯入四原告住宅,砸毁184块新装修瓷砖及一扇金属门。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损失金额的确定,尤其是修复费用的合理性与公允性、被砸金属门的权属及赔偿责任、高昂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
吴艳霞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吴艳霞自2022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她深知本案虽事实清晰,但损失量化是胜诉及实现当事人最大权益的关键。于是制定了“刑事民事证据联动、双轨鉴定锁定损失”的诉讼策略。
在证据固定与基础事实夯实方面,吴艳霞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收集并保存了《受警回执》、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形成损害事实的完整证据链。同时,调取了关联的(2025)浙0424刑初157号《刑事判决书》,利用生效刑事判决所认定的“被告故意毁坏财物”这一基本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奠定侵权成立的基石。这得益于她长期深耕民商事领域,对证据收集和运用有着深刻的理解。
在锁定基础物损时,吴艳霞团队巧用刑事价格认定。在刑事侦查阶段,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毁瓷砖及辅料价值为7564.90元。她将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有效反驳了被告“瓷砖仅值2000元”的主观臆断。这种对刑事证据的灵活运用,体现了她在处理案件时的敏锐洞察力,而这与她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的经验密不可分。
对于被告可能极力抗辩的“修复费用”,吴艳霞预判到其必然以“价格过高”为由进行否认。于是,她主动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浙江甲X公司,对“损坏部位的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报告(浙城乡司鉴[2025]第XXX号)最终认定修复费用为56467.58元,成为法庭采纳的核心依据。这一举措展现了她在处理案件时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庭审中,吴艳霞围绕两份鉴定报告的合法性、关联性、专业性展开论述,强调其作为定损依据的绝对权威。对于鉴定费,她主张其为确定侵权损失范围的必要、合理支出,理应由败诉方(侵权人)承担。整个代理过程,做到了证据扎实、逻辑严密、诉求明确。
最终,海盐县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吴艳霞团队的核心主张及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四原告财产损失共计64032.48元,支持大部分鉴定费用,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除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案,吴艳霞在其他案件中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在杨XX与浙江甲X某某XX科技有限公司、XXXX实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她助力杨XX在二审中获得更合理的判决。在陈X诉胡X离婚案中,她为陈X争取到了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等合理诉求。吴艳霞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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