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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证据不足案,成功追回近500万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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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1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志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8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181003307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736223269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建设工程领域资深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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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张志强律师首次独立承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当时原告证据并不充分,被告还反诉要求原告支付材料损失和工期延误违约金。张志强律师查阅大量资料、多次走访调查。最终,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判决被告支付490多万工程款及其利息,原告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次经历让张志强此后办案更注重证据收集。
接下证据不足案,成功追回近500万工程款

证据单薄的合同,成了张志强律师执业初期的挑战。当时,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张志强,要求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90多万及其资金占用利息,并确认对施工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则辩称部分工程未完工、原告施工有瑕疵,还反诉要求原告支付材料损失和工期延误违约金

接案第2天,张志强开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还多次与原告沟通,了解工程施工细节。为获取更多证据,他前往施工现场,与工人交流,收集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资料。立案后第5天,张志强申请了调查令,查询被告的财务状况和工程款项往来。

庭审中,张志强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有条理地阐述观点。针对被告提出的工程未完工问题,他出示施工日志和验收报告,证明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对于施工瑕疵问题,他指出是因被告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导致。面对被告的反诉,张志强从法律和事实角度进行反驳,强调被告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

经过激烈辩论,法院最终认定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判决被告支付490多万工程款及其利息,原告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和被告反诉请求。

结案后,张志强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是胜诉的关键。”此后,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他都会提前收集全面的证据,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张志强律师现从业于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0余件,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丰富,还担任三十余家大型建筑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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