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促成和解性替代方案,于彩霞首先承办。于彩霞律师常常会遇到原告要求房主承担较高选任过错责任,以及存在不实伤残鉴定等问题。为应对这些情况,于彩霞律师形成了一套精准的抗辩策略。
第一步,全面收集并分析证据。详细调查原告在事故中的操作过程,收集能证明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操作不当等事实的证据。因为只有掌握了这些关键证据,才能在法庭上有力地指出原告自身存在的过错,从而降低房主的责任比例。第二步,积极促成和解性替代方案。在房主已垫付费用且可能需承担赔偿的情况下,与原告协商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这样既能让原告得到一定补偿,又能避免房主后续的赔偿风险。第三步,对原告提供的伤残鉴定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以排除不当的伤残结论,避免不必要的赔偿损失。第四步,明确法律关系。清晰界定房主与施工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承揽合同关系,避免房主承担连带责任。
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为例。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于彩霞律师按照既定策略展开工作。首先,她通过收集现场证人证言、施工记录等证据,证明原告擅自将铲墙改为砸墙,自身操作不当,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其次,律师建议C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法院最终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同时,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于彩霞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500件,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公司商事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她的这套抗辩策略在多起类似案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后,在处理其他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时,于彩霞律师也都沿用了这一流程。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