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聊城,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往往陷入困境。张某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购入并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被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杨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甲某、乙某、丙某则在2025年某日凌晨,因搭讪纠纷与邻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两名被害人轻伤二级,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面对这些复杂的刑事案件,当事人都找到了杨子兴律师(执业证号13715201110359988,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杨子兴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他迅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销售伪劣产品案辩护
杨子兴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知道了解案件全貌和当事人情况对辩护至关重要。他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及认罪态度。同时,仔细查阅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深入分析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他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
在证据收集方面,杨子兴律师根据以往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重点关注张某的自首情节。他收集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及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收集张某无犯罪前科的证明,以证明其主观恶性较小。还收集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的证据,体现其良好的悔罪态度。
在证据链搭建上,杨子兴律师将张某的自首证据、无犯罪前科证明、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等证据进行整合。他发现这些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从轻处罚证据闭环。比如,自首证据能证明张某有主动认罪的态度,无犯罪前科证明说明其主观恶性小,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则进一步体现其悔罪诚意。
庭审策略上,杨子兴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预判公诉机关可能会强调张某的犯罪行为。他准备了详细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逐一进行反驳。他提出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以及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等观点。同时,积极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协助其将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最终,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该判决结果与律师的辩护策略和证据收集紧密相关)。这个案例中,杨子兴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精准定位辩护核心,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专业把控庭审环节,为张某争取到了缓刑判决。
寻衅滋事案辩护
在杨XX寻衅滋事案中,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凭借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他精准把握案件细节,确定杨XX系临时起意、一时冲动实施涉案行为,无预谋、无组织,未造成严重后果,为从轻辩护奠定了事实基础。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杨子兴律师根据以往经验,重点固定杨XX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证据,以认定其自首情节。他还收集杨XX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较低。同时,引导杨X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收集相关证据。
证据链搭建时,杨子兴律师将自首证据、初犯偶犯证明、认罪认罚证据等进行整合。他判断这些证据能形成一个有利于杨XX从轻处罚的证据链。例如,自首证据和认罪认罚证据能体现杨XX的悔罪态度,初犯偶犯证明则说明其主观恶性小。
庭审策略上,杨子兴律师预判公诉机关可能会强调杨XX的犯罪行为。他根据经验准备了充分的辩护意见,从自首、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多个角度进行辩护。同时,主导推动杨XX与被害人沟通协商,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杨XX缓刑,当事人无需羁押服刑,顺利回归正常生活(该判决结果得益于律师的精准辩护和证据收集)。这个案例再次体现了杨子兴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在证据收集、证据链搭建和庭审策略制定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经验铸就缓刑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杨子兴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丰富的执业经验使他能比普通律师更快地识别关键证据。在销售伪劣产品案和寻衅滋事案中,他都能迅速找到案件的核心证据,如自首情节、无犯罪前科证明等。同时,凭借经验预判对方的抗辩,提前准备应对策略。在证据链搭建方面,他能准确判断哪些证据能形成闭环,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刑事案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且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准确的案件信息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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