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了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我国《刑法》未规定“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与之相关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该罪既遂的量刑处罚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有具体认定标准,如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等。
二、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既遂如何认定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不属规范罪名,对应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罪既遂认定需结合主客观方面判断。主观上,行为人有故意串通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故意。客观上,有串通行为,即二人以上相互勾结、配合;且实施了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包括出售或非法提供等。当信息实际提供给他人时,即构成既遂。若信息已被获取、控制,即便他人未实际使用,也不影响既遂成立。如商家A与物流公司B串通,将消费者收货信息卖给他人,信息被转交时,A和B的行为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
三、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如何
我国刑法无“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与之相关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会综合考量信息类型、数量、违法所得等因素认定。
当我们了解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量刑处罚以及相关情节认定标准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犯罪嫌疑人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后主动归还信息,这是否会影响量刑呢?另外,单位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又该如何承担责任呢?这些都是在实际法律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情节认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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