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看似正常的合作协议,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就像下面这个案例,合作协议里竟暗藏租赁陷阱,巨额欠款追讨困难重重,到底该怎么办呢?
有这么一家企业,从第三方处承租了整栋公寓楼及附属设施。之后,企业与被告XXX、HXB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把部分楼层交给对方经营民宿。双方约定了收益支付标准和时间。可合同期满后,被告还继续占用房屋,而且拖欠了一大笔款项。企业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被告XXX辩称,原告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该是无效的,案涉合作经营协议也跟着无效。他还说协议里的保底条款违背经营原则,双方以合作名义规避监管、涉嫌逃税,请求驳回原告诉求,还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返还280000元。被告HXB则称自己不是案涉合同相对方,只是工作人员,不是适格被告,也认同合同无效的主张,请求驳回对自己的起诉和原告的全部诉求。
这案子交到了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的龚练律师手上。龚练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已经十四年了,有五年法院审判经验、两年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法务经验,律师执业也有七年了。她的办案理念就是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客户争取最好的结果。
龚练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首先梳理完整的证据链,结合产权方追认文件、在先生效判决,来厘清“名为合作、实为租赁”的法律关系。她发现,虽然合同签的是合作经营协议,但实际上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只是收取固定收益,这其实就是房屋租赁关系。
在法庭上,龚练律师逐一驳斥对方的观点。对于被告XXX提出的合同无效的主张,她指出房屋产权方已经对转租行为予以追认,案涉合作经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于被告HXB称自己不是适格被告的说法,龚练律师通过证据证明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其为承租人,无需承担付款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在这个案子里,企业和被告签订的协议既然合法有效,被告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和房屋占用使用费。被告逾期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龚练律师的意见。法院判决被告X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427503.7元及违约金(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0%,自2023年2月21日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被告XXX的全部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反诉案件受理费,均由被告XXX负担。
通过这个案子,我们能学到很多。对于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来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类似的纠纷,不要慌张,要及时收集证据,找专业的律师来处理。像龚练律师这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律师,就能帮你理清法律关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作为律师,我给大家一些专属风控建议。在签订合作协议或者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合同的性质,是合作还是租赁,避免出现类似“名为合作、实为租赁”的情况。同时,要对合同相对方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对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流水、聊天记录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你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法律问题,不要自己盲目处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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