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男方登记结婚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需分期返还私自变卖女方首饰对应的钱款及偿还女方代为垫付的男方个人借款,两项款项合计三万余元,并明确了还款截止日期。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男方刻意失联、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当事人多次沟通催讨无果。在这关键时刻,当事人委托了潘士琦律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潘士琦律师接手案件后,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留存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作为核心证据,从法律层面夯实债权基础,论证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受民法典保护。立案后,涉案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潘律师全程负责立案、送达等全流程手续,在被告拒不出庭、放弃答辩举证权利的情况下,利用民事诉讼缺席审理规则,顺利推进庭审。
同时,潘律师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围绕离婚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展开代理意见。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男女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依法判决欠款方限期一次性全额给付三万余元约定款项,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违约欠款的被告承担。
除了这起离婚欠款追讨案件,潘士琦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交通事故致大人孩童双双受伤的案件中,两名当事人驾乘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但保险公司仅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后续以各项赔偿标准过高、鉴定费不予理赔为由压低赔付金额。潘律师全项整理证据材料,精准核算各项赔偿,当庭驳斥保险公司各项拒赔理由,巧用伤残鉴定结论,锁定伤残赔偿权益,优化诉讼方案,最终帮助当事人全额斩获十余万元保险理赔款。
在仅凭转账记录起诉共同偿债的案件中,多名原告持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起诉两名自然人,要求连带偿还全部借款本金。潘律师聚焦借贷合意要件,割裂收款与借款关联,逐项质证原告全套举证,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精准抗辩,细化事实陈述,最终帮助收款账户当事人成功免责,无需承担二十万元借款清偿责任。
潘士琦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已经有十一年时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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