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许多企业常常因合同问题陷入困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东莞市XX公司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在与早班车公司的承揽合同纠纷中,XX公司面临着货款难以收回的困境。早班车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并且反诉XX公司延期交货和多交货物,这让XX公司陷入了被动局面。
在XX公司感到无助之时,他们找到了严驰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810892421)。严驰律师擅长合同业务,对合同法有精深研究。他接手案件后,并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耐心地梳理案件细节。他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十份承揽合同,分析每一份合同的交货时间、数量、质量等条款,以及双方的交货和收货记录。
在庭审过程中,严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XX公司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指出,早班车公司主张的尾货是否包含在《明细表》中存在争议,早班车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拒收多交货物的行为,也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要求XX公司收回多交货物,应视为同意接受。对于逾期交货违约金,严驰律师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的分析和计算。最终,法院采纳了严驰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早班车公司向XX公司支付货款3922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XX公司向早班车公司支付违约金10502.37元。
同样,在广州市XX公司与东莞市XX公司的加工合同纠纷中,广州市XX公司也遭遇了难题。被告东莞市XX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加工款,这让广州市XX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严驰律师再次展现出他的专业能力,他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细致的解读。他认为,虽然原告存在交货数量不足等问题,但被告拒绝接收货物和提供开票资料,导致付款条件无法正常成就,应视为已交付货物的加工款付款条件已经成就。最终,法院支持了广州市XX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东莞市XX公司向广州市XX公司支付加工款43817元。
除了合同纠纷案件,严驰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刘XX盗窃罪一案中,严驰律师作为刘XX的辩护人,为其进行了有效的辩护。他指出刘XX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法院最终采纳了严驰律师的意见,判处刘XX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严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合同、婚姻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0余件,同时在侵权、劳动、顾问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带领的专业团队,以诚信、专业、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众多客户的信赖和高满意度,就是对严驰律师最好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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