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法律行业数十载,该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都会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下面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展示该律师的办案原则是如何落地的。
2026年上半年,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与男方登记结婚后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中书面约定:男方需分期返还私自变卖女方首饰对应的钱款,同时偿还女方代为垫付的男方个人借款,两项款项合计三万余元(即30,000余元),并明确了两笔费用各自的还款截止日期。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男方刻意失联、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当事人多次沟通催讨无果。
在这关键时刻,当事人找到了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的潘士琦律师(执业证号:13416201510117845)。潘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一是离婚协议书内关于钱款返还的约定是否具备法定约束力;二是男方是否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足额偿还全部款项。
事前防范方面,潘律师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留存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作为核心证据。该协议经双方签字捺印,从法律层面夯实了债权基础,论证了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受民法典保护。这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事中把控上,潘律师全程负责立案、送达等全流程手续。在被告拒不出庭、放弃答辩举证权利的情况下,他利用民事诉讼缺席审理规则,顺利推进庭审。同时,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围绕离婚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展开代理意见,说服法院采信全部本金给付的诉讼主张。
事后解决阶段,法院认定案涉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男女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依法判决欠款方限期一次性全额给付三万余元约定款项,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违约欠款的被告承担。仅因双方未书面约定逾期利息,相关利息诉求未被法院支持。拿到胜诉生效判决后,潘律师还可协助当事人办理强制执行立案,通过查封、限高、失信惩戒等手段督促被告实际付款。
潘士琦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已有11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婚姻家庭、合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案件。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