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到专职律师的转折
王秀峰曾就职于一家规模超500人的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在职期间为100多家各类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涉及传统汽车制造、服务业、建筑工程等多个行业。在处理大量非诉业务过程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合同起草、审核经验。然而,他逐渐意识到诉讼业务能更直接地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于是决定转型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加入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在诉讼领域的深耕之路。
聚焦合同纠纷领域
在接触众多案件后,王秀峰发现合同纠纷在民商事案件中占比较高,且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多样。凭借在企业法务工作中对合同的深入理解,他决定将合同纠纷作为自己的主要业务方向。他认为,合同是商业活动的基石,一旦出现纠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他希望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实战
在某起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纠纷中,原告重庆某餐饮公司以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为由,要求撤销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让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94万余元、退还管理费103万余元、赔偿资金占用损失,同时退还剩余15万元保证金,总计诉求超200万元。王秀峰作为被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被告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而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原告“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原告也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此外,双方已签订终止协议解除合同,撤销请求缺乏适用基础。其余四被告并非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相对方,且原告主张其担责的前提是科技公司构成欺诈,该前提不成立,故四被告无需承担责任。在庭审中,王秀峰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诉求。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原告自行负担。
合同纠纷处理经验的沉淀
通过这起案件,王秀峰进一步明确了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处理思路和方法。此后,他将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流程固定下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办案模式,继续在合同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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