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条款暗藏玄机
某物流公司货车驾驶员执行送车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车辆投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约定驾驶员死亡赔偿限额50万元。但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商品车保险协议中同等责任免赔率50%的约定,仅同意赔付25万元。
发现关键漏洞
高晗律师接受死者家属委托后,仔细研究保险合同。通过对投保单、保险条款等文件的反复比对,发现案涉投保单、保险条款均无同等责任免赔50%的约定。且保险公司提交的商品车保险协议是通过微信、扫描件方式签订,无证据证明已就免赔率条款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也未采用加粗、放大等显著方式提醒注意。
多步准备应对诉讼
高晗律师首先收集事故认定书、死亡证明、保险单、承保证明等完整证据,证实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原告系合法受益人、赔偿限额为50万元的事实。其次,深入研究保险法第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庭审辩论做好法律依据准备。最后,针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制定详细的应对策略。
庭审交锋
庭审中,高晗律师重点阐述保险公司主张的免赔率条款属于格式免责条款,依法必须对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条款不生效。并依据准备好的证据,坚决驳斥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付”的主张。面对高晗律师的有力论证,保险公司难以自圆其说。
胜诉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高晗律师的观点,认定保险公司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免赔率条款无效,判决保险公司全额支付50万元保险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这一细节的发现,使得原本只能获赔25万的家属最终全额获赔50万,成功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现为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获评泾阳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在本案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抓住保险免责条款未提示说明这一关键细节,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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