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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慧律师厘清合同主体助委托人免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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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50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丹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820171152223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702873874
代表案例:2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拖欠货款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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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杨丹慧律师在合同事务案件中,通过梳理事实和证据,证明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助委托人免于付款责任。还在其他多起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杨丹慧律师厘清合同主体助委托人免付款责任

主体迷雾:揭开真实交易面纱

在一宗事务案件里,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主张依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供货但对方未付清款项。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本案关键在于确定买卖的真实交易相对方。

抽丝剥茧:发现关键细节

杨丹慧律师在梳理案件事实时,注意到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签订数月后。通过仔细审查沟通记录等证据,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还提及“伍总给他担保”。这一细节显示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

精心准备:夯实证据链条

为了证明案外人揭某某才是真实买受人和履行主体,杨丹慧律师第一步收集整理了双方的沟通记录,将其中涉及“揭总”和“伍总”区分的内容详细标注;第二步调取了付款记录,查看资金流向是否与揭某某相关;第三步整理对接人员的信息,确认实际与原告对接业务的人员是否为揭某某一方。

庭审交锋:力证关键事实

庭审中,杨丹慧律师向法庭展示了这些证据,清晰地阐述了真实的交易关系。对方试图辩驳,但面对确凿的证据难以自圆其说。法官当庭要求对方就沟通记录中对“揭总”和“伍总”的区分作出解释。

胜诉结果:委托人免于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细节的发现和论证直接改变了案件走向,使委托人成功免于付款责任。

杨丹慧律师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9年一线法律实务经验。她不仅在这起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其他案件中也展现了专业能力。

损害赔偿案件二审中,一审判决被告陈XX承担30%赔偿责任,被告某某废品回收站的经营者承担20%赔偿责任。陈XX不服上诉,认为自己是“无偿帮工”且经济困难,责任比例过高。杨丹慧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原告方)的代理人,坚持一审观点,强调陈XX无证违规操作叉车是事故直接原因,过错明显,一审责任划分适当。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确定的赔偿责任比例和具体赔偿金额驳回上诉请求。

婚姻家庭案件中,宋XX因蔡XX长期沉迷赌博、对家庭不负责任而委托杨丹慧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杨丹慧律师针对被告赌博恶习和不履行家庭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行举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提出合理抚养方案。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协助法庭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使委托人成功离婚并获得女儿抚养权

在门窗定制安装承揽货款及反诉违约金纠纷案中,原告廉江市某某公司为被告某某公司定制安装门窗,被告拖欠货款,还反诉原告逾期交付、产品颜色不符主张违约金。杨丹慧律师在一审、二审中代理原告,通过、对账单、发票等证据固化欠款事实,准确判断质保金问题。针对反诉,论证因定作人变更规格交货期合理顺延,且对方对账未提异议视为认可履约状况。最终法院支持原告支付货款请求,驳回被告违约金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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