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谭XX。2014年,我们公司与被告某集团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分包协议》,承建内蒙古阿拉善盟某热电联产工程。为了施工,我们向第三方租赁站租用了钢管、扣件等建筑设备。然而,2014年12月,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与被告集团公司发生了矛盾,他们强行将我们清退出施工现场,还留置了我们租赁及自有的建筑设备。此后,租赁站因为设备未归还、租金未付等问题多次起诉我们公司,经过法院审理,我们最终向租赁站支付了租赁费及设备赔偿款共计861万余元。这一系列的事情让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当时我真的是愤怒又无助,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怎样才能挽回公司的损失。
在这种迷茫的状态下,我们四处寻找能够帮助我们的律师。通过朋友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了彭佩荣律师。彭律师是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从2001年就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办案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她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领域有着极为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尤其专精于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她还拥有国家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国家高级法律顾问、国家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等证书,同时还是乌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阿拉善盟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这些信息让我们对她充满了信任。
打动我们的是,彭律师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帮我们详细分析了案件。她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复杂案件,让我们心里有了底。她还主动告诉我们,会系统梳理关联的多起诉讼来构建证据链条。
委托彭律师后,她展开了一系列关键工作。她系统梳理了2016年租赁站起诉我们公司追索租赁费案、2018年租赁站再次起诉索赔设备损失案、2016年集团公司起诉我们公司返还超付工程款案等关联诉讼,以及我们公司于2019年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的材料,成功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诉讼时效因我们持续主张权利而多次中断。她还调取了公安机关对多名现场人员的询问笔录,证实我们撤场后施工现场的架管等设备未被拆除,仍留置在工地。同时,她向法院申请调取了内蒙古某能源公司2015年9月的46份物资出厂证明单,证明被告集团公司允许他人将案涉设备拆除并运出工地,未履行合理保管义务,直接导致设备灭失。
在办案过程中,彭律师每周都会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我们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开庭前一天晚上,她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们确认,让我们非常感动。她在法庭上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条,专业能力令人钦佩。而且她精准论证了我们公司自身存在的过错,体现了她恪守诚信、客观陈述事实的专业态度。
最终,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集团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向我们公司赔偿损失近158万元。如果不是彭律师系统梳理关联诉讼构建证据链,精准锁定被告的过错行为,突破对方关于诉讼时效、侵权主体等重重抗辩,我们可能无法得到这个赔偿结果。彭佩荣律师用她的专业和负责,为我们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真的是一位值得托付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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