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C得知自己被公诉机关指控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且属情节严重时,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他清楚这一指控一旦成立,将面临极其严厉的刑罚,自己的人生很可能就此毁于一旦。这个案件充满了难点,公诉机关认定他向多人十余次贩卖毒品,证据看似确凿,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他争取从轻处罚谈何容易。
就在C感到孤立无援的时候,他找到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王宏亮律师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11年执业年限。他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
王宏亮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刑事案件的经验,仔细查阅卷宗。他注意到指控次数中包含已被控制、未实际交易的未遂次数,并且发现被告人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曾经处理多起类似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这些细节对于案件的走向至关重要。
在庭审中,王宏亮律师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他首先指出要依法核减贩卖次数,将被告人被控制后未成功交易的部分依法认定为未遂,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量。他凭借对刑法理论、刑事诉讼程序及司法裁判规则的精准把握,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依据。同时,他强调【被告人C】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家属积极代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愿意缴纳罚金,悔罪表现明显。他请求法院结合毒品数量、交易次数、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等综合从轻处罚。
王宏亮律师在庭审质证时采取了“轻罪轻刑”务实策略,在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高效地进行辩护。他严格遵守毒品案件办理规范,协助退缴违法所得,推动案件从快从轻处理。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宏亮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部分交易属未遂,结合如实供述、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作出轻量判决:【被告人C】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数千元;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依法没收。本案在“多人多次”法定加重情节下,通过次数核减、未遂认定、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实现显著从轻处罚,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
王宏亮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全力以赴。他曾在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他用专业的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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