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经意的收购行为,可能让一个人陷入严重的法律困境,余某便是如此。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X等四名货车司机在岱山县XX某堆场两次盗窃电缆线,销赃得款约49,200元。余某作为个体收购人员,明知电缆系犯罪所得仍两次收购,获利约3,000元。这看似平常的收购,却让余某面临着法律的制裁。
余某的情况十分不利,他曾因收购赃物被行政处罚、因故意伤害被不起诉。案发后,他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但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这无疑让他的处境雪上加霜。余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他深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害怕面临严厉的处罚,不知道未来的路该如何走。
就在余某感到绝望之时,毕罗春律师介入了此案。毕罗春律师是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他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之前,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深度参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实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法律应用能力与商业合规意识。截至当前,毕罗春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善于在复杂事实中梳理法律逻辑,制定务实有效的诉讼或谈判策略。
毕罗春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注意到余某虽有不利因素,但也存在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曾经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的经历让他知道,在法律面前,每一个情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于是,毕罗春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包括犯罪数额中废电缆应予扣除(未采纳)、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退赃、家庭困难等,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庭审过程中,毕罗春律师据理力争,紧扣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向法院阐述余某的情况。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充分体现,每一个观点都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赃款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
虽然毕罗春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通过他的有效辩护,余某在同类犯罪中获得了合理的刑期,避免了加重处罚,其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毕罗春律师始终以严谨、细致、专业为工作准则,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与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对每一起案件均投入充分的时间与精力,他的这种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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