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JXX满心欢喜地付清全款购得一辆24款揽胜运动版汽车后,却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时遭遇了晴天霹雳。他被告知案涉车辆的备用钥匙、货物进口证明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原件均被被告占有,多次索要均遭拒绝,那一刻,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在这种困境下,JXX委托了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的韩玉霞律师代理此案。韩玉霞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于2009年6月至2013年6月就读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系统学习了法学专业知识,为其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15年进入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至今已有1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6201611831618。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
韩玉霞律师接收案件后,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围绕“车辆所有权已转移、从物应随主物一并返还、银行质押不能对抗善意购车人”三大核心要点,开始了紧张的证据梳理工作。曾经办理过众多民商事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她仔细研究每一份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确定诉讼思路做着充分准备。
2024年12月27日,韩玉霞律师代理原告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这让JXX看到了一丝希望。庭审中,被告XXX以对车辆及单证享有质权为由拒绝返还相关物品,这成为了案件的难点。但韩玉霞律师毫不畏惧,针对银行的“质权抗辩”重点论述。她凭借多年来办理民商事案件的经验,指出车辆附属单证不具备质押属性,原告属于善意第三人,所有权优先于无效质权,请求法院判令直接占有人XXX返还物品。
韩玉霞律师的专业论述和精准分析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采纳了她的全部核心观点。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B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JXX返还案涉路虎车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及一把备用钥匙;驳回原告J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韩玉霞律师始终秉持“以知取胜以智争赢”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诚信的服务,成功帮助JXX解决了难题。她曾获得2020-2021年度绍兴市优秀农村(社区)法律顾问、2021年绍兴市越城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等荣誉。此次案件的成功判决,明确了车辆附属单证不能设立质押、善意购车人所有权优先,高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JXX能够凭返还的证件顺利完成车辆上牌、登记等全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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